一、总体工作要求
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院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含工作计划、推荐规则和工作程序,以及推荐条件、考核规则、评分标准、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及排名规则等相关内容,以进一步细化推免工作流程。
学生应按照学校统一的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提交。
二、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经济与管理研究院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推荐条件、考核规则、评分标准、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及排名规则等参看《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中各条款的详细规定,该细则已于2024年3月挂网公布。
三、推免工作组设置
组长:董艳 黄文
副组长:黄霖 徐舒 于林樾
成员:吴季 肖伟 刘小燕 邵怡 苏明淘
工作人员:聂凤 吴蓉婧
四、工作安排
(一)学生报名、提交申请:凡符合《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推免细则”)第二章第三条推免生报名条件的2027届全日制本科应届学生,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9日9:00—2026年7月3日16:30(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2)报名地点:格致楼1214办公室(聂老师处)
(3)材料提交: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及提交复印件,材料要按照表1顺序排列。
①申请参加“拔尖项目认定”的学生须在申请同时提交材料至学院;外语成绩以正式成绩单为准,需在学院报名时间截止前与其他材料一同提交。
②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保研交流群填写群在线表格登记加分项目情况,填写的顺序与“推免细则”中附件一的顺序相同(说明:此表格仅用于辅助计算加分,不作为是否报名成功的依据,在报名时间之内现场提交材料才算报名成功。)。
③拔尖项目类的国际组织实习和国际组织会议提交材料以学校通知为准。
表1
编号 | 提交材料 | 说明 |
1 | 西南财经大学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表 | 列明提交的材料清单 |
2 | 外语类成绩证明 | 详情请看学院推免细则 |
3 (如有) | 《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拔尖项目认定申请表》(附件2)及其他相关材料 | 申请表由学生填写并到相关审核单位(详见附件5)进行认定后再交学院复审 |
4 | 项目加分对应的证明材料 | 按照学院推免细则《附件一: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能力加分项目表》顺序排列
|
注:1.申请拔尖项目加分的同学须填写《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拔尖项目认定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由学生填写并到相关审核单位(详见附件5)进行认定后,提交学院复审。
2.学校对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推荐免试研究生拔尖项目加分认定工作分两次进行。所有2026年8月25日前实习满3个月的学生,均须于2026年7月统一报名,答辩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导出学业成绩:2026年7月15日。其中学分条件审核、成绩条件审核以2026年7月15日导出的学业成绩数据为准。
(三)资格初审、公示初审通过名单:学院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及学院推免细则的相关要求,审核学生报名资格,对拔尖项目加分报教务处审核。预计2026年7月17日前公示资格初审通过名单。
(四)组织答辩:2026年7月24日前,学院推免工作组组织以下三类报名学生进行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1)申请拔尖项目加分;(2)申请科研成果类加分;(3)学术专长认定加分。
(五)确定并公示加分情况、综合成绩及排名:2026年7月-8月,学院按照推免细则计算综合成绩,最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计算综合成绩时,学业成绩以2026年7月15日导出的学业成绩数据为准。排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排序,不区分专业方向。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学业成绩高低进行排序。预计在8月31日前公示。
(六)学院审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学院根据公布的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和学校下达的推荐生名额,审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期间若发现问题或学生自愿放弃,学院可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照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规定时间结束后,不再接受学生自愿放弃和进行递补工作。
(七)确定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同学,不能再参加研究生支教团选拔。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及《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有关规定,由学院工作小组商议执行。
(九)如国家政策规定发生变化,将依据当年政策规定变化调整推免工作。
联系人:聂老师 格致楼1214 028-87098241 niefeng@swufe.edu.cn
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2026年6月18日